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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无缺”公益行动慈善救助基金申请指南

发布时间:2023-03-08    点击量:5453

 儿童是家庭的希望、民族的未来。出生缺陷是导致新生儿死亡及儿童残疾的主要原因,是影响出生人口素质和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重要社会问题,是因病致病、因病返贫的重要因素。
      为增强公众出生缺陷防治意识,提高优生优育服务水平,综合防治出生缺陷,保障三孩生育政策顺利实施。江西省卫生健康委、江西省民政厅、江西省红十字会、江西日报社、江西省计划生育协会联合开展“爱无缺”公益行动。通过公开募捐出生缺陷筛查救助资金,作为江西省政府民生实事项目有益补充,用于开展全省困难家庭孕妇免费产前诊断,困难家庭新生儿免费先天性心脏病筛查、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听力筛查,建立健全困难家庭出生缺陷防治机制,防止贫困代际传递,防止新的贫困产生,巩固脱贫攻坚战略。
       根据《关于开展 2022-2023 年度让爱无缺公益行动工作的通知》(赣卫妇幼字〔2022〕 21 号)文件,制定景德镇市第一人民医院“爱无缺”公益行动慈善救助基金申请指南
 一、行动目标:利用让爱无缺公益行动公开募捐所得资金,探索我省困难家庭出生缺陷筛查救助、危重疾病救治救助多元化投入机制,成为省政 府民生实事项目有益补充,提升全省困难家庭出生人口素质和妇幼 健康水平,减少因病致贫和贫困代际传递,巩固脱贫攻坚战略成果。
 二、服务对象
       夫妻双方或一方具有本省户籍的困难家庭孕产妇和 0-14 岁儿童出现严重疾病,由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进行评估,符合本项目救治病种要求,包括:孕 28 周以下极早早产及 28-30 周的早期早产、胎儿宫内治疗、妊娠期高血压疾病严重并发症、凶险性前置 胎盘、胎盘植入、严重产后出血、重症感染、妊娠合并心脏病、 妊娠合并严重肝脏疾病、需要胰岛素治疗的妊娠期高血糖等情况;患有心律失常需射频消融、造血干细胞移植、皮肌炎、系统性 红斑狼疮等危重疾病的儿童,具体需医生评估。
      困难家庭包括:民政部门认定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低保边缘户、支出型贫困家庭;村 (社区)、乡镇认定的建档立卡脱贫户、 边缘易致贫户;失独家庭;具备村 (居) 委会、用人单位等出具的经济困难情况说明材料原件的家庭。
三、 服务内容及费用标准
      1.省级规定服务项目
    ( 1 ) 产前诊断帮扶:救助标准为单胎每人 2500 元或 5500 元,双胎每人 4000 元或 8000 元。
     ( 2 ) 阳性干预救助:即胎儿出生缺陷疾病孕妇终止妊娠或 减胎救助。
      单胎终止妊娠:医疗费用报销后自费部分救助3000 元,不足 3000 元按实际自付金额救助。
     多胎终止妊娠:医疗费用报销后自费部分救助  4000 元,不足 4000元按实际自付金额救助。
    多胎减胎:医疗费用报销后自费部分救助 6000 元,不足 6000 元按实际自付金额救助。
以上产前诊断帮扶和阳性干预救助按照《关于印发江西省 2021-2022 年度让爱无缺公益行动执行方案的通知》(赣卫妇幼字〔2021〕32号 ) 中附件 2《江西省困难家庭孕妇产前诊断帮扶实施方案》组织实施。
      (3) 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帮扶:救助标准为每人 100 元。
     ( 4 ) 新生儿听力筛查:救助标准为每人 40 元。
     ( 5 ) 危重症孕产妇救治帮扶:对患有妊娠期高血压严重并发症、凶险性前置胎盘、胎盘植入、严重产后出血、重症感染、妊 娠合并心脏病、妊娠合并严重肝病、需要胰岛素治疗的妊娠期糖 尿病等危重疾病的孕产妇,医疗费用报销后自费部分按实际自付金额的 60%救助,每人最高救助 20000 元。
      ( 6 ) 危重症儿童救治帮扶:对孕 28 周 以下极早早产及 28-30 周的早期早产、胎儿宫内治疗,患有心律失常需射频消融、 造血干细胞移植、皮肌炎、系统性红斑狼疮等危重疾病的儿童, 医疗费用报销后自费部分按实际自付金额的 60%救助,每人最高 救助 20000 元。
四、救助申请流程
     符合条件的困难家庭填写《江西省让爱无缺公益行动救助帮扶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证明材料至定点医院。
      1.身份证明材料:证明申请人或其监护人的户口簿和身份证复印件。
      2.家庭经济贫困证明材料:低保证、低收入证、特困、失独家庭证明材料,或村(居)委会等出具的家庭经济情况说明材料原件。
      3.疾病和治疗证明材料。医疗机构出具的病情诊断证明、病历的住院首页及入院记录、出院记录 (如有住院治疗请提供), 医疗费用票据等。
     4.医保等报销凭证。医保等部门出具的医疗费用报销凭证, 能有效显示实际自付金额。
咨询电话:0798-8561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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