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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别重复检查,景德镇市第一人民医院全面推行检查检验结果互认

发布时间:2024-09-23    点击量:357

  为了改善人民群众的就医体验,有效解决患者看病难、看病负担重的问题,近日,景德镇市第一人民医院已全面推行“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目前涵盖45项临床检验项目(生化、血液体液类等)和290项医学影像检查(CT、核磁共振、X光摄片等)(项目清单附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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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

哪些检查检验结果可以互认?

哪些情况需要重新检查?检查前要注意什么?

“检查检验结果互认”

就医攻略来了

      检查检验结果互认,是指在统一技术标准、质控标准的前提下,让不同医疗机构之间检查检验结果实现互认。这有助于改善群众就医体验,避免重复检查,提高医疗资源的利用率,降低群众就医负担,提高诊疗效率,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就医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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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检验检查结果互认”?

      检验检查结果互认指的是各个医疗机构之间对近期检验检查结果互相认可,非必要无需重复检查,从而达到让患者少跑路,少花钱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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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检查项目互认的好处?

      合理利用医疗资源,减少患者不必要的重复检查,减轻群众就医负担,缩短就医时间,更好的提升患者的就医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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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检验结果的范围

      互认项目涵盖45项临床检验项目(生化、血液体液类等)和290项医学影像检查(CT、核磁共振、X光摄片等),互认的标识是“HR”。具体项目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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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检验检查结果互认的机构有哪些?

      本市11家二级甲等以上医院:景德镇市第一人民医院、景德镇市第二人民医院、景德镇市第三人民医院、景德镇市中医医院、景德镇市妇幼保健院、景德镇市三三五医院、乐平市人民医院、乐平市中医医院、乐平市妇幼保健院、浮梁县中医医院、浮梁县妇幼保健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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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的方式?

      患者自身携带的其他的二甲及以上医院的纸质报告(包含检验报告、检查报告和影像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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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检验互认的原则?

      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应当在不影响疾病诊疗的前提下,对已纳入检验检查结果互认体系对医疗机构出具对30天内规范完整对检验报告和相应影像资料对检查检验结果予以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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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不属于检查检验互认范围?

(1)因病情变化,检查检验结果与患者临床表现、疾病诊断不符,难以满足临床诊疗需求的;


(2)检查检验结果在疾病发展演变过程中变化较快的;


(3)既往检查检验结果报告的时效性,对疾病的诊断难以提供参考价值的;


(4)检查检验项目对于疾病诊疗意义重大的(如手术、输血等重大医疗措施前);


(5)检查检验结果与病情明显不符的;


(6)患者处于急诊、急救等紧急状态下的;


(7)涉及司法、伤残及病退等鉴定的;


(8)患者及其家属要求进一步复查的;


(9)检查检验资料不完整的;


(10)其他情形确需复查的。

附件:景德镇市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共享项目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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